6.4 材料选用及绝热、防腐


6.4.1 设备材料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材料的选用应根据设备的使用条件、材料性能、设备的制造工艺等确定,并应考虑经济合理性;
    2 压力容器受压元件材料的选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压力容器》GB 150及《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的有关规定;
    3 正常操作工况下与液化天然气直接接触的设备材料,其强度应与液化天然气的低温工况相适应。
6.4.2 管道材料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材料的选用应根据管道的使用条件、材料性能等确定,并应考虑经济合理性;
    2 压力管道材料的选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GB/T 20801及《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工业管道》TSG D0001的有关规定;
    3 正常操作工况下与液化天然气直接接触的管道材料,其强度应与液化天然气的低温工况相适应。
6.4.3 当管道材质与支撑件材质不同时,其接触面之间应设置与管道相匹配的金属材料隔离垫层或增加非金属材料隔离垫层。
6.4.4 对于在沿海地区建设的天然气液化工厂,应对所用的奥氏体不锈钢和绝热外保护层采取抗海洋盐雾腐蚀的保护措施。
6.4.5 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用于奥氏体不锈钢管道上的绝热材料,其氯离子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覆盖奥氏不锈钢用绝热材料规范》GB/T 17393的有关规定;
    2 液化天然气管道的绝热材料应具有在各种紧急状态下保持稳定的性能;
    3 工艺设备和管道的保温层应选用不燃烧材料,保冷层宜选用不燃烧材料,当保冷层选用阻燃型泡沫塑料制品时,其氧指数应大于30;
    4 保冷应选用闭孔型材料及其制品,不宜选用纤维材料或其制品,不应选用石棉材料及其制品;
    5 当本标准未作规定时,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 50264和《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SH/T 3010的有关规定。
6.4.6 液化天然气管道的防腐蚀涂料应能耐受持续低温,设备及管道的防腐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设计规范》SH/T 3022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6.4.1 本条对设备材料的选用作出规定。
    3 一般最常用的材料暴露在极低温度条件下时,将因脆性断裂而失效,尤其是碳钢的抗断裂韧性在液化天然气温度下(-162℃)是很低的,因此用于与液化天然气接触的保冷材料应当验证其抗脆性断裂的性能。现行国家标准《液化天然气的一般特性》GB/T 19204中推荐了数种与液化天然气直接接触而不会变脆的主要材料。
6.4.2 本条对管道材料的选用作出了规定。
    2 鉴于目前国内管道设计标准较多,规定内容出入较大,选用现行国家标准《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GB/T 20801作为最终的评判标准比较符合当前的国情。该标准的许用应力等参数与美国标准相近,也利于引进项目的设计。
6.4.5 本条对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作出了规定。
    2 本款规定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液化天然气(LNG)生产、储存和装运》GB/T 20368制定。绝热材料应在各种紧急状态下保持稳定的性能,如暴露在火焰、热/冷环境或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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